• 转自cnbeta

    http://www.cnbeta.com/articles/50149.htm

    继春节前夕吉林网警总队民警提醒网民,对网上流传的香港艺人“***”,“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,尽量不要动,浏览、复制、粘贴、下载、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”后,据《海南特区报》报道,海南公安厅有关人士也向媒体表示,吉林警方的提醒是有法律法规的依据的.那么这个依据是什么呢?原来,1997年12月公安部发布的《计算机信息...